1/0
在建工地消防产品质量如何把关?静安消防开展专项检查
上海静安2023-04-28 09:55:20

近日,静安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静安区建设管理委开展在建工地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图片

在市北高新技术服务园区的在建工地,联合检查组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重点,从市场准入和产品质量两方面对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室内消火栓、排烟防火阀等15类30余个批次消防产品的外观标识、规格型号、结构部件、性能参数等内容进行现场逐一检查。

对于对现场判定为不合格的消防产品,联合检查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改正,并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假冒认证及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投入使用,一旦发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要及时拨打“12345”举报,杜绝因消防产品不合格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部门介绍

施工现场选用的消防器材常见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选用消防产品时,购买到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这类产品主要是产品本身质量存在问题,在火灾预防和扑救、人员逃生和避难时起不到作用;另一方面,现场选用的消防产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但是在安装消防设施、器材时未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安装,导致了消防产品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比如钢制防火门的门框未灌浆处理、防火卷帘的导轨没有掩埋处理、防火阀或者排烟防火阀安装位置错误、需要安装甲级防火门的地方安装了乙级防火门等。

图片

记者获悉,下一步,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行动,静安区消防救援支队将联合静安区建设管理委持续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巡查,重点针对临时用房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等方面进行检查,成立专班专人跟进整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各部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经营秩序,为工地把好消防安全技术关,全力把好本区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关口。


选稿:施丰奕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